民政救災帳篷供救災指揮、災后應急救治、臨時性校舍、救災物資中轉貯存及人員住宿等使用。
救災 12m2單帳篷為長方形雙坡面直墻建筑樣式。開門山墻上開三角窗一個;開窗山墻開三角窗一個,方形窗一個,兩側墻各開方形窗戶兩個。側墻可支起成陽篷,整體帳篷通過拉繩拉起,用三角樁加固。符合民政部MZ/T 011.2-2010標準。
使用注意事項:
架設和撤收時,勿在地面拖拉篷體,以免弄臟,劃破。
雨、雪和大風后要檢查篷頂是否有積水,積雪和拉繩松脫,并應及時處理。
篷各部件、配件不得撤做它用。
撤收帳篷時,如發現部件、配件損壞或丟失,應及時處理。